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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曝光瓜农在河南巩义卖瓜需要强制购买帐篷和遮阳伞。据瓜农介绍,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称瓜农自带的遮阳伞不合格,不能使用,需要统一购置同一规格的帐篷。据了解帐篷要300元,遮阳伞要200元,不买就不能在便民点继续卖瓜。(7月6日大河网) 从公权者为公众服务的角度,城管给瓜农提供帐篷和遮阳伞,原本可以当成是一种“服务”。为了避免瓜农可能的日晒雨淋,提供一些便民设施和便民设备,其前提一方面是免费,另一方面不应带有强制性。那么,在一个为百姓和瓜农提供温馨服务的理念支撑之下,这个提供帐篷和遮阳伞的行为,原本是可以成为一则城管和商户和谐相处甚至是其乐融融的感人事件的。 然而,当地城管显然没有做好,也大大超出了公众预期,已经将一项原本带有公共属性的服务行为异化成了一种强权“勒索”。瓜农如果不去购买统一配置的帐篷和遮阳伞,就无法正常经营也会被城管以种种方式刁难,这带有了“强迫”性质;其二,在选择接受购买帐篷和遮阳伞“服务”之时,没有其他选择性,也不能向其他市场主体购买,这也带有了“强买强卖”的性质;其三,打着规范市场和提供服务的幌子,提供的却是“天价帐篷和遮阳伞”,瓜农只能逆来顺受、无法正常申诉和维权,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勒索无异。 这样的带有勒索性质的“天价帐篷和遮阳伞”,本质是利益的驱使,却与不良的管理机制有关。一些地方公权单位和部门热衷于“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往往与上级考核指标有关。“创收”的越多,单位成绩越突出,上级越肯定,就如一些地方对于交警下发的罚款指标。“天价帐篷和遮阳伞”就是一个利益创收,否则,瓜农购买帐篷和遮阳伞后为什么连正规发票也不敢开?究竟是押金还是保证金却讳莫如深?在不当的考核机制之下,极易让执法部门和执法者利令智昏。并不排除以“创收”为目的,以“勒索”为手段的强迫购买天价帐篷还与城管这样的执法单位性质有关。如果不“罚款”、不“收费”,不想方设法“鱼肉乡里”,城管队员自己也“没得吃”。财政保障不到位,地方政府往往就默许这样的“违法行为”大行其道。 但根源问题却是权力的监督问题。无论是城管的执法权还是当地政府的公权力,如果真正关进“笼子里”,让执法者不能或不敢为所欲为,“天价帐篷”事件是不可能出现的。“天价帐篷和遮阳伞”,“勒索”的是瓜农,伤害的是社会公平,亵渎的是公权力服务公众的本质。一句俗话说,“秃子打伞无法无天”,“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天价帐篷和遮阳伞”就是一个“无法无天”、无视瓜农合法权益的产物。这类城管就是一群无视法律和正义的无法无天的“秃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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